初中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加强xianfa监督(新课讲解)
发布时间: 2023-07-11 05:30 (采集追究法律责任)
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我们来学习第二课,保障宪法实施第二框题,加强宪法的监督,那第一框题我们已经了解了宪法的地位,了解了宪法,要维护宪法的权威,那么第二框题我们就落到实际行动上来,加强对宪法的监督,那首先我们了解一下本节课的学习目标,前面三。四个问题,那么主要讲的前面的四个问题,主要讲的是我们第一框题的内容,第一幕的内容。加强宪法的监督,第五和第六,那么是讲的是第二目的内容,要增强宪法意识,那么加强宪法的监督,为什么需要监督,监督谁,以及如何来进行监督,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内容。增强宪法意识,那么我们把它放在下一节。首先我们来看第一幕的内容,监督权利的形式,那么监督权力的形式,谁来监督监督谁,我们来具体的了解一下,那大家可以看一下黑板上的这三幅图片,农业补贴,你看刚这个啊,那么出现了一些问题,以及那么大家可以看一下各级干部他的一个分部,那么以权谋私,其实这一些就是我们生活当中的一些违规违纪,滥用权力的一些行为,那你会发现,那么在现实生活当中还是相对比较多,那么我们给我们一个什么样的启示呢?
在生活当中我们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如果说不对权力进行规范,不依法行使权力,那会导致整个社会滋生腐败,同时的话,不受监督,那么也会以损害到人民的利益,对不受监督的权利将会导致腐败。为什。我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因为监督是正确行使权力的一个保证,不受监督将会导致腐败,所以需要加强监对权力的监督。那在生活当中对权力的监督要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那么其中它包括很多的监督,比如说共产党党内进行监督,新闻媒体的曝光也是一种监督,舆论那么随手拍相关的也是一种监督,以及那么群众,人民群众的监督,那在这些监督体系当中,具有基础意义的是宪法的监督,只有加强宪法的监督,那么才能真正的使我们的法制不断的完善,规范权力的运行。法案总结一下,为什么要加强宪法的监督,为了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法律来行使权利,不滥用力,那么需要建立一个完备的公权力的行使制度体系,其中宪法的监督它就是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其次,那么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我们要健全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制度,那么才能不断的加强对宪法工作的一个监督。那了解完之后接宪法监督,由谁来监督,监督谁,以及为什么监督谁,以及如何加强监督呢?我们来思考一下这几个问题。
那我们通过宪法的一个条文来了解一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的职权可以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得出谁来监督宪法,是不是由全国人大,当然了,那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他也可以监督宪法,那么对宪法的监督就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那由谁来解释法律,我们的法律法规制定出来,如果没有人来进行解释,那可能我们都读不懂,理解不了,所以要有专门的人员来进行解释,那么当然他的解释权就归我们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那么地方性的一些法律法规,本地区制定的肯定就是应该由本地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职权,那我们来总结一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来进行监督,由谁来解释呢?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来进行解释,本行政区域内是由地方各级人大来进行负责的。那我们来总结一下,宪法监督的主体由谁监督?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由谁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那么地方性的一些本区域负责本区域内的实施,是由地方各级人大负责本区域内,那他监督的对象是谁呢?监督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以及监督宪法。那宪法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呢?
两个方面和宪性审查,审查法律法规是否与宪法相违背,那么这个是审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以及审查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那么审查的是人,其实一个就是监督法律,一个是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那么这两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可以把它合称为和谐性审查,它也是为了。维护宪法的权威。那了解完了宪法的内容,我们接下来看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这个案例在我们教材上面它也有,它其实讲的就是我们宪法监督制度它的一个实施,那么这个案例的话,是2015年10月的时候发生,潘洪斌他骑着一辆从老家那么拖来的一个电动自行自行车。那就被杭州的交警那么南下,根据当地的管理条例要求扣留他的车并托运回原籍,并且托运的费用要由自己来进行自己出,那么对于这个案例的话呢,对于学法律的潘洪斌,他就利用了两三天的时间,就写了一个行政的诉状,法交将交警大队告上了法庭,行求法院认定交警大队,那么扣留电动车的是行行政强制措施是违法的,并要求返还扣留的电动车,那么他要求进行返还依照的是哪一些法律判决,为什么呢?那这个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一个法律条文,我们从法律条文一个是根据道交通安全法,一个是根据杭州的安全条例,那么杭州的安全条例它规定的就是啊,被扣留之后,那么你要自己托运回原籍,并且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跟国家的。就交通安全法,那么它就相违背了,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那么罚款可以扣留其车,那么跟上面的这个是一对比,那么我发现两个法律是不是就相冲突了,两个法律相冲突,那我们可以看到突杭州的这个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那么它是地方自治性的条例,而国家的这这个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话,它是属于我们的普通的基本法,那我们当上位法和下位法相。三抵触,那么我们应该是要以上位法为基础,也就是啊,那么它要符合我们的基本法律法规,如果不符合这个基本法律法规,那么它就是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也是违反宪法,所以就要求对他进行审查,那么这种审查就我们把它称为可宪性审查,与宪法相违背,那么就啊要被废除。潘洪斌,他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意见,那么其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他是不是我们监督的主体了,那进行审查要求,要求对该条例中违反行政措施设立行政强制措施,那其实这个的话啊,就体现出和宪性的一个审查与宪法相违背了,那么他将就被废除,并且要对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和修正,那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得出,我们国家在加强宪法监督的同时,那么是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制度,加强宪法监督的工作。
那么我们来总结一下如何加强宪法的监督,或者说如何来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那首先就是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督制度体系以及监督机制和程序,更好的担负起宪法监督的职责。第二个方面,那么要维护宪法的权威,研究在使用过程中要健全解释诚信机制,推进和宪性审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那么其实就是要真正的落实到实际生活当中去,那最后一点如果说是违反了,那么就要依法予以追究相应的职责和责任。其实这三个角度,它的内容可能呃相对来说要专业一些,那么大家其实了解一下就可以了,能够了解记住三个词,一个是宪法监督,一个是和宪性审查,那么违反宪法必究,那么就可以了。那我们现在来总结一下第一宽题的内容,监督权力监督的原因,那么是不监督会导致腐败。监督是我们正确行使行使权利的根本保证,而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宪法法律来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监督的制度基础是宪法的监督,那宪法监督由谁来监督,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监督的是谁?监督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法规。那么如何来进行监督,就通过相应的制度,比如说监督制度和宪性审查机制以及解释程序机制。在实施的过程中,那么要推进和线性审查,文宪并究,这个就是我们第一幕的相关的内容。